李田田老师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请有关部门出来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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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李田田的老师在朋友圈求救,说湖南永顺县教育局和公安局登门威胁,以有精神病为由要求其住院治疗,还威胁,如果不去就开除她,而且还要叫公安局来抓捕她。
求救信息显示,李田田还怀有身孕。
而一位叫“楼哥他哥”的人在其公众号贴出的李老师和他的微信聊天截图,说收到李田田老师发来的信息,十几个人闯入她的卧室,已经把她强行带走了,甚至都没让她穿好裤子。
后来,李田田给一位叫“陈老师”的人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短信称,她已经被永顺和(这个“和”应该是“县”)公安局强行关进了永顺县精神病院。
当地有关部门对李田田整这大动静疑似与其发的一篇声援上海宋教师的微博有关
李田田的求助信息也提到微博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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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田田是谁?她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砂坝镇桃子溪村小学的一名语文老师,2019年10月11日,李田田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一群正被毁掉的乡村孩子》,文章大力批判形式主义,永顺县沙坝镇桃子溪村小学频繁迎接上级领导检查,耽误了老师备课,也耽误了学生给上课。
文章发出去后,永顺县教体局要求删文,并要她连夜进城接受约谈。
2019年10月15日晚上10点45分,李田田发朋友圈求救:我出事了!刚刚写作时,局里(教体局)来电话,要我马上赶进城,因为那篇文章,局长要见我。
李田田的求助引发了广大的关注,之后媒体的介入与官媒的发声,李田田得发化险为夷。
2021年12月11日,李田田在其公众号上写道:“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如果在教师的岗位上,就不能说真话、装聋作哑、那还不如继续做个打工人,至少不会误人子弟。
这样一个热爱教育热爱生活的人,说有精神病,我是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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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把人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病是有严格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根据该条规定,对于精神病人采取强制医疗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精神病人有实施暴力行为,且该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该种行为还必须达到犯罪程度,即构成犯罪,避免不当地扩大强制医疗的适用范围。
二是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也就是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实施危害行为时确实是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即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的精神病人,才可以适用强制医疗。
三是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强制医疗的目的不是对精神病人的惩戒和制裁,而是对被强制医疗者采取的保护性措施,给予必要的治疗,使其恢复健康,避免继续实施危害行为。
如果李田田的求救短信属实,不知道湖南省永顺县公安局把她强行送去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依据是什么?仅因发一篇微博?
看你不爽,就把你关进神病院实行强制治疗,这是一种非常邪恶的行径,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在法治国家是绝对不允许的。
难道,李田田在2019年遭遇的事情,如今又要重演么,而且还变本加厉地重演。
而李田田还怀着身孕。